1.2 车身结构
1.2.1 硬顶、三厢、四个侧门。
1.2.2 驾驶操作台面上预留置放空车牌、服务卡座的统一位置。
1.3 轴距≥2610mm
1.4 行李厢净容积≥400L
1.5 座位数:座位数=5
2.车辆性能参数
2.1 发动机
2.1.1 发动机排量≥1.6L
2.1.2 电子控制、多点喷射式汽车发动机,自然吸气柴油发动机或燃气发动机。
2.2 环保性能
2.2.1 符合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环保机动车达标公告第三阶段形式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2.2.2 车厢内装饰材料和座椅所散发的有害气体对车厢内空气的污染值应低于国家标准规定。
2.3 转向功能:液压式助力系统
2.4 安全性能
2.4.1 制动防抱死(ABS)系统
2.4.2 防盗系统
2.5 舒适性能
2.5.1 采用环保空调,具备冷暖功能。
2.5.2 音响具有不少于4个喇叭的音响系统,带有CD播放、收音播放功能。
2.5.3 后排头枕,后排座应具有不少于两个头枕。
3.出租汽车专用配置
3.1 专用登记表板应可安装内嵌式计价器,且便于计量检定、铅封及维修调试,方便驾驶员操作和乘客察看。
3.2 预留计价器、GPS、IC消费卡、顶灯专用线束(接口)。
3.3 计价器:(含打印机),具备税控打印、防脉冲干扰功能。
3.4 安装使用与计价器数据接口相连的GPS调度管理系统。
3.5 左后车门具备防止内部开启装置。
3.6 具有车内开启行李厢控制装置,行李厢内具有照明设备。
3.7 车辆内部装饰应使用环保、易于清洁的材料。
3.8 顶灯、空车牌、服务卡座:安装符合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新式顶灯、带有停运标志的空车牌及服务卡座。
3.9 安装规定的其他技术装备。
二、附属设施规范
1.计价器及GPS设备:计价器必须经技术监督部门检定合格;GPS设备具有的车辆定位监控、电召调度、防劫求助、安全服务管理、营运管理等功能。
2.LED显示屏:在车内后窗位统一安装LED显示屏(规格:80cm×12cm)进行广告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