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2008年国庆节期间政务值班工作的通知
(天政办发〔2008〕12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做好2008年国庆节期间政务值班工作,确保政令畅通和社会安全稳定,及时处理好节日期间紧急事项和重大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秩序,现将政务值班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节日期间政务值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确保节日期间政府工作的正常运转。节日期间的政务值班工作,是保证政府工作有序进行的重要环节,是联系群众和为市民排忧解难的重要枢纽,是及时有效处理紧急突发事件的应急中心。各县区、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政务值班工作,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落实。并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及时妥善处理紧急、重大突发事件。
二、认真组织安排好节日期间本县区、本部门的政务值班工作,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严禁脱岗、漏岗、误事现象发生。在安排好本单位政务值班工作的同时,还要组织好本系统内各单位的值班工作。
三、严格执行值班报告制度。凡是发生在本县区、本部门或本系统的重大突发性事件、重要社会动态、重大疫情和灾情及其他紧急重大事件,各县区、各部门在及时做好处置工作的同时,要立即将有关情况向市政府政务值班室(电话:8212456,传真:8212604)报告,并跟踪掌握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续报,直至事情处理完毕。对因迟报、漏报、瞒报和处理不当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切实加强对政务值班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县区、各部门要制订详细的政务值班工作安排表,并于9月26日前将节日值班安排表报市政府政务值班室。所有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保证政务值班工作正常运转和通讯联络畅通。
五、各县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国庆节期间外出的,要按规定提前向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请假。
六、市政府政务值班室在节日期间,将对涉及社会稳定和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单位与部门的政务值班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对未按要求安排政务值班工作的单位和部门,要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