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定货源渠道。商品进货不管来自内地或香港,须经过正常及合法渠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关于进出沙头角边境特别管理区车辆及所载物资的管理办法》、《
沙头角边境特别管理区进出物品检验检疫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令第55号)的有关规定,不得走私。
责任单位:盐田区打私办牵头,盐田区贸工局、盐田工商分局、沙头角海关、沙头角检验检疫局配合。
5.定经营模式。对中英街临街铺面实行整合,通过招投标选择信誉好、实力强、有经验的1至2家企业负责经营,做到“统一管理、统一收银、统一负责”。经营企业须在出入境检验检疫、公安、边防等部门备案,自觉接受监管。
责任单位:盐田区贸工局牵头,盐田工商分局配合。
二、明确中英街的责任分工为“一个责任主体”,“五个主要执法机构”
(一)“一个责任主体”。
盐田区人民政府为中英街管理的责任主体,对中英街的经营秩序和商业发展负总责。
(二)“五个主要执法机构”。
沙头角海关和大鹏海关缉私分局、沙头角检验检疫局、省边防武警六支队、盐田工商分局、盐田公安分局为中英街管理的主要执法机构。海关负责进出中英街货物的查验和反走私工作;沙头角检验检疫局负责进出中英街货物的检验检疫工作;省边防武警六支队负责进出中英街人员及车辆的发证与查验工作;盐田工商分局负责中英街的工商行政与物价管理工作;盐田公安分局负责中英街的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同时,盐田区相关职能部门及盐田质监分局等单位负责协助中英街的管理和执法工作。
各单位在盐田区的统一领导下,明确职责,分工到岗,建立并实施有效的责任追究机制。
三、确保中英街商贸管理达到“一个目标”,“五个严管”
(一)“一个目标”。
通过严格监管和严格执法,确保中英街商铺经营有序,杜绝货物走私和商业欺诈。
(二)“五个严管”。
1.严管货物。控制调入中英街内物资指标,严格监管进出中英街的物品,杜绝走私。中英街内产生的可利用废旧物资由经政府批准的废品收购站统一处理。
责任单位:沙头角海关牵头,大鹏海关缉私分局,沙头角检验检疫局,盐田区打私办、贸工局、环保局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