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疏勒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局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政办发[2008]131号)
省水利厅:
现将《甘肃省疏勒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局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九月十九日
甘肃省疏勒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局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省水利厅 二○○八年七月八日)
为加快推进疏勒河流域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根据《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04〕147号),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精神,结合省疏勒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局工作实际,建立健全符合流域管理实际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水资源的统一管理,为疏勒河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基本原则:正确处理水利工程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逐步实现水利工程设施的良性运行;正确处理责、权、利之间的关系,建立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积极稳妥地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正确处理近期目标与长远发展的关系,以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流域水资源的统一管理。
二、主要内容和任务
(一)单位职责
省疏勒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局是具有水行政管理职能的流域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疏勒河流域的水资源和河道,承担流域内瓜州县、玉门市、农垦团场、中核四零四厂、周边生态保护及新灌区移民安置等调配水资源任务。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
水法》等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定流域管理政策和规章制度。
2.负责流域综合治理,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编制和修订流域水资源规划、水中长期计划,并负责监督实施。协调流域内水利工程的建设、运行、调度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