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的规定,改革分配制度,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合理拉开差距,实行动态管理。
(六)经费来源
编制内承担公益性管理工作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由省财政负担,工程日常维修养护经费和更新改造经费,按管理程序申报解决。经营性管理工作人员经费和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由省疏勒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局自行负担,更新改造费用在折旧资金中列支,不足部分按项目管理程序申报。
(七)水价改革
根据《
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水利部2003年第4号令)和《甘肃省农业用水价格改革指导意见(试行)》(甘价商〔2003〕34号)的有关规定及水管体制改革的要求,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核定供水生产成本,合理确定水价。供水价格经省水利厅审核,由省物价局审批。
(八)管养分离
对承担工程维修养护任务的维修养护队逐步实行管养分离。先在单位内部分离机构、人员和经费,试行内部合同管理,在维修养护资金足额到位的基础上,最终实行通过招标方式择优确定维修养护企业,使维修养护企业成为法人实体,走上市场。
三、组织实施
为保证改革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省疏勒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局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在省水利厅的指导下,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具体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学习宣传,加强组织领导。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改革的有关政策,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改革信心,提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改革创造良好的氛围。
(二)做好沟通和协调工作。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涉及财政、发改、编制、水利、社会保障等多个部门,要加强协调,理顺关系,争取各方面的理解与支持,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
(三)全面做好改革方案的实施工作。要注重改革实效,研究制定贯彻国家和省上有关工资分配、用人制度、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具体实施意见和配套办法,保证改革实施方案的全面落实。通过改革,切实解决流域水利工程管理体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充分发挥工程效益,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