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8年1月1日起,全区城市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差标准达到115元,月人均补助水平比上年提高18元;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差标准达到35元,月人均补助水平比上年提高15元。此外,我区还按每人每月10元的标准给予城市低保对象发放了粮油肉等价格补贴,保障城市低保对象的生活不受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上涨影响。截止7月31日,全区农村低保对象保障人数已达到182万多人,比2007年底保障人数增加近20万人。目前,自治区已下达农村低保补助资金6628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54280万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12000万元;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30元,比上一年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10元。从7月份开始,全区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已提高到35元以上。 同时,截止7月底,全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保持在34万人左右;累计建成乡镇敬老院978所、五保村6521个,集中供养五保对象达10.8万人,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31.8%。
(五)实施兴边富民工程项目。
筹措资金5.2亿元,其中自治区财政安排2.3亿元,解决离边境线3公里范围内边境地区村屯的交通、饮水、用电、就医、上学、住房等困难问题,加强边境一线村屯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截止2008年7月底,已完成实施方案制定工作。计划在我区8个边境县离边境0-3公里范围内的村屯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总投资45638万元,共安排10大类14053个项目。目前,大会战项目计划已全部下达,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已下拨1.42亿元,部门专项资金也陆续下拨到县(市、区)。大部分项目已动工,少部分项目还处在设计阶段,预计9月份可全部动工。项目动工较早的有发展改革、水利、民族、林业、广电、扶贫等部门,其中发展改革部门完成投资额6000万元,99%项目已竣工,林业部门也有20%的项目竣工。
(六)实施廉租房保障工程项目。
筹措资金1亿元,其中自治区财政安排0.2亿元,用于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解决4.5万户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
截止2008年7月底,我区各市、县(市、区)均已建立廉租住房制度。据不完全统计(柳州市未报7月数据,采用6月份数据),全区各市、县(市、区)已落实廉租住房保障资金7.2亿元,其中财政预算资金1.8亿元,土地出让净收益3.5亿元,公积金增值收益8349.47万元。已通过审批廉租住房保障户数35464户,其中发放租赁补贴28762户,实物配租2747户,租金核减2860户,其它1095户。已开工廉租住房项目5862套,达31.53万平方米,其中已竣工2216套,11.13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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