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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生态市建设近期实施方案的通知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城管局,有关县(市)、区政府

  (五)实施生态农、林、牧业工程

  按照资源优化配置、循环再生原则,发展优势产业,特色产业,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实施农、林、牧产品生产区域化、专业化及产品无公害化,进行绿色、有机农林牧产品基地建设。实施山区生态养殖基地、太行山绿化、平原绿化等17项生态农林牧业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市畜牧水产局

  (六)实施生态旅游建设工程

  实施河北省红色旅游景区建设项目、赞皇县生态旅游建设项目,以红色旅游为主线,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严格控制旅游区环境污染,中心城市和次中心城市及主要风景旅游区实行垃圾分类收集,实现石家庄市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有关县(市)、区政府

  (七)实施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

  加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保护区的生态修复工作,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的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体系。在已建3个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基础上,到2010年,将驼梁-天桂山、南寺掌两个拟建自然保护区建成省级自然保护区,全市自然保护区总数达到5个,自然保护区总面积达到1072.7平方公里,使受保护区面积增加到国土面积的15%。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旅游局、市环保局,有关县(市)、区政府

  (八)实施水土保持及河道综合治理工程

  实施西部山区水土保持重点建设、水源地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和城镇水土保持生态工程,以及在灵寿县、平山县、元氏县、赞皇县、井陉县、鹿泉市、行唐县七个县(市)重点建设坡面水系整治工程,片麻岩地区土地抢救工程和泥石流治理工程。实施滹沱河生态综合整治,磁河、木刀沟改造及生态恢复工程。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国土局

  (九)实施生态人居建设工程

  全面落实《石家庄城市建设三年大变样和2008年迈大步实施方案》,围绕构建绿量适宜、分布合理、特色明显、景观优美的城市绿地系统,实施生态建设“三个一”工程:一是实施环城(1+4组团)1000万平方米水系拓展工程,二是实施“5528”绿化工程,植树1000万株,三是实施100万株乔木进市区工程。在市区和周边建制镇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旧城改造步伐,全面实施生态人居建设工程。石家庄在现有创模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按照国家及省有关创模规定和要求,积极开展国家级环保模范城创建工作,辛集、新乐积极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到2010年,80%的乡镇完成《小城镇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创建10个省级环境优美小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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