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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阿坝州“5·12”地震失地群众安置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

  填表说明:1.自行整理复垦灾毁耕地受损程度的确定,原则上以农户复垦受灾耕地所需投工个数为参考依据。每亩复垦达验收条件需要5-20个工日以下的,可申请为受损较轻;需要20-40个工日的,可申请为受损较重;需要40个工日以上,可申请为受损严重。2.灾毁耕地规模较大,损毁严重、权属或地界均已破坏、无法由农户自行完成、需运用工程措施进行整理复垦的,采用实施整理复垦工程的方式完成整理复垦。自行整理复垦和工程整理复垦两者只能选择其一,即两类项目不能针对同一地块、同一区域实施。3.因实施灾后恢复重建规划而废弃的原宅基地的整理复垦,可采用本办法执行,测算方式同上。4.此表以村为单位填报,以乡(镇)为单位汜总。5.审定补助金额首次发30%,其余部分待自行整理复垦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

  附件4
  “5.12”地震失地群众返乡安置帮扶小型地质灾害治理申请表

  单位:万元

申请农户(村委会)

隐患点名称

地点

规模

危害性

治理金额

农户签字

村委会盖章(签字)

乡镇政府盖章(签字)

县国土资源局盖章(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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