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市政府把申报工作的各项费用列入市级财政预算,并逐步加大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经费的投入。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建设的相关费用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重点文化遗产保护经费的投入。设立重点项目引导、奖励资金;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投入。同时,制定相关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保单位、历史街区、古镇古村、工业遗产的保护开发,积极参与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和建设。
(三)认真落实责任,加强部门协调配合
申报名城工作点多、面广,涉及部门众多,各部门要根据责任分工,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把任务层层分解,逐项落实,建立目标任务考核制,对分解任务实施跟踪考核。市政府要把申报名城工作作为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政绩考核的组成部分。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牵头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相关部门要积极参与配合,真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步调一致,联合行动,形成保护和建设历史文化名城的强大动力,确保每项工作有序开展。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申报浓郁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举办展示、论坛、讲座等活动和开设专题、专栏等方式,多形式、多层次地宣传介绍文化遗产及保护知识,使保护和建设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活动家喻户晓,人人尽知,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保护和建设历史文化名城活动氛围。
附件:1.太原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领导组名单
2.太原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专家咨询组名单
二○○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太原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领导组名单
组 长:张兵生 (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组长:李俊明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 组 长:范世康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张 政 (副市长)
吉久昌 (副市长)
张 波 (市政府秘书长)
成 员:杨继承 (市政府副秘书长)
郭治明 (市规划局局长)
李 钢 (市文物局局长)
孟德东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新闻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