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自考助学资质的核准备案
1-3教学点的办学资质和“联合办学”
1-4办学地点及办学点的备案
1-5院校长和专职管理人员任的职资格
2、办学条件
2-1校舍资源(办学场地、教室)和全日制办学的学生食宿
2-2校舍资源的产权明晰和合法租赁手续
2-3校舍资源的达标状况(校舍和学生宿舍的安全许可)
2-4后勤保障和食品卫生许可
2-5教学设施装备和全日制办学的图书馆、阅览室和活动设施等
2-6师资条件
3、办学行为
3-1招生简章和广告宣传的内容和备案手续(含学校网和网络广告)
3-2招生方式
3-3办学过程和学校管理
3-4教学组织与安排
3-5规范收费和财务管理
4、质量与特色
4-1历年考试合格率
4-2就读学生稳定率
4-3按期毕业率、本科考试取得学位率
4-4办学特色与社会声誉
二、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单位专项检查评价指标(试行)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主要观察点
| 评价标准
| 需提供实证资料
| 分值(Mi)
| 评价等级(Ki)
|
A
| B
| C
|
1.0
| 0.6
| 0.2
|
1.
办学资质
40分
| 1-1办学单位的资质
| 1.教育资质
2.高等非学历教育资质
| 办学单位具有高等非学历教育资质。
| 1.办学许可证、民非法人证
2.事业单位法人证;或其他批准文件
3.其他证照
| 15分
| | | |
1-2自考助学资质的核准备案
| 1.登记备案
2.助学内容
| 1.及时履行申报备案;
2.实际助学内容和办学形式与备案一致。
| 1.初始登记备案申报表。
2.年度登记备案申报表。
| 5分
| | | |
1-3教学点的办学资质和“联合办学”
| 1.教学点类型和规范手续,
2.办学条件是否达标
3.“联合办学”合法性
| 1.教学点设置合法、规范;
2.办学条件安全、达标。
| 1.租赁办学的教学点,提供合法规范的租赁手续。校舍安全和达标证明。
2.联合办学的教学点,提供“联合办学协议”和合作对方的资质证明。
| 10分
| | | |
1-4办学地点和办学点的备案
| 1.办学地
2.办学点备案登记
| 1.办学地址和办学点及时履行申报备案;
2.实际办学内容和形式与备案登记相一致。
| 办学学点已向管理部门申报备和相关资料。(多个办学点,逐项申报)
| 5分
| | | |
1-5院校长和专职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 1.校长任职资格
2.专职教育教学管理人员资格
| 1.院校长和主持工作的专职副院校长具有高校相应管理工作任职经历。
2.专职教学管理人员资格具有相应的管理工作经历。
| 1.院校长和主持工作的专职副院校长从事高校相应领导岗位经历证明。
2.专职教学管理人员资格从事高校管理工作经历证明。
| 5分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