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农业产业化“522”提升行动发展规划的通知
(滁政〔2008〕8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滁州市农业产业化“522”提升行动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实施。
滁州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滁州市农业产业化“522”提升行动发展规划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农业产业化“532”提升行动发展规划》,市政府决定,从2008年开始,在全市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化“522”提升行动。根据我市“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农业产业化发展现状,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滁州市农业跨跃式发展、实现农业强市为目标,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新农村和增加农民收入为主题,以科学规划为先导,以科技创新为支撑,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突出我市8大主导产业及优势产业带,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推进优势企业向优势产业区域集聚,培植和打造具有地方竞争优势的特色加工园区和产业集群,重点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着力把农产品加工业打造成为全市县域经济的支柱产业。
(二)目标任务。2008年-2012年,农业产业化要紧紧抓住农产品加工增值的关键环节,在结构调整和产业不断升级、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加工能耗显著降低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加工产值年均增长18%以上,到2012年,农产品加工产值突破220亿元,农业产业化为全市农民户均增收2200元,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简称“522”提升行动)。具体实施目标为:
1. 全面提升龙头企业的规模和实力。5年内在全市范围重点实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315”工程(即:培育年销售收入超20亿元的龙头企业1家、超10亿元的3家、超5亿元的10家、超亿元的50家)。使龙头企业的数量、规模和实力有一个质的提升,实现年销售收入亿元以上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产值超过120亿元,成为完成全市农业产业化“522”提升行动目标任务的主力军。
2. 农产品加工业成为县域经济的支柱产业。到2012年,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超过全省平均水平,根本改变农产品的卖原料状况。粮食等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80%以上,深加工比例(二次以上加工的产品占其产量的比例)达到40%以上,使农产品加工业真正成为县域经济的支柱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