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对婴幼儿奶粉价格实行应急监测的紧急通知
(陕价监发〔2008〕133号)
各设区市物价局及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富平县、岐山县物价局:
为积极应对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造成乳制品市场影响,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奶粉价格监管,维护市场稳定的紧急通知》(发改电〔2008〕296号)。根据通知要求,为维护正常的乳制品市场秩序,稳定奶粉价格,决定加强乳制品市场价格监测并对我省部分市县部分婴幼儿奶粉价格实行应急监测日报告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乳制品市场价格监测工作
各地物价部门要密切关注本地区奶粉市场供求和价格的变化,加强对奶粉市场零售价格实时监测。要认真研究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对本地区乳品生产、市场供应和价格的影响,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及上级价格主管部门汇报,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
二、实行价格应急监测报告制度
从9月19日起,对西安市、宝鸡市、渭南市、汉中市,富平县、岐山县婴幼儿奶粉价格实行日监测制度。实行婴幼儿奶粉价格应急监测的市、县,要根据监测品种分别确定应急监测点,确保监测数据的连续、准确、及时。
三、西安市、宝鸡市、渭南市、汉中市物价局,富平县、岐山县物价局按附表要求于每日(含节假日)下午2点前将本市、县当日婴幼儿奶粉价格及变化情况上报省物价局价格监测分局,对发生的异常情况要随时报告。电子邮箱:Ljr4208@163.com,传真:029-87291484。省物价局价格监测分局将审核汇总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及省委、省政府。
四、各地于9月19日下午5点前将本地婴幼儿奶粉价格应急监测工作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含手机)报我局价格监测分局,联系人电话要保证24小时畅通。
联系人:刘建荣 电话:029-87291127 13363972971
附表:陕西省婴幼儿奶粉价格应急监测日报表
陕西省物价局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九日
附表:
陕西省婴幼儿奶粉价格应急监测日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