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责任部门 | 主 要 内 容 | 配合部门 |
1 | 市委宣传部 | 1.落实媒体对活动进行全面报道,及时向市民报道活动相关信息;2.绍兴电视台在活动前后一周时间内,每天20:00-22:00播放公益广告片不少于1次,每天其他时间不少于2次;3.活动结束后对活动产生的影响和群众的评价及反响进行后续报道;4.做好活动宣传方案的其他工作。 | 市建设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教育局 |
2 | 市机关事务局 | 1.拟文要求各级机关、事业、团体和国有企业单位在9月22日封存小车,督促各单位落实;2.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有关工作。 | 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市建设局 |
3 | 市监察局 | 负责9月22日对各级机关、事业、团体和国有企业单位的车辆封存情况进行督查。 | 市机关事务局、市建设局 |
4 | 市建设局 | 1.起草无车日活动实施方案,落实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工作;2.协调解决各部门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做好工作总结;3.负责做好公交停靠站道路的维修工作。 | 活动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
5 | 市公安局 | 1.活动前做好公交道路优先通行措施的准备和宣传告知工作;2.加强9月22日无车日活动期间的交通管理工作,实行公交通行道路优先措施,保障活动的顺利开展;3.会同交通、卫生部门做好活动的应急保障工作;4.配合其他部门做好有关工作。 | 市交通局、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教育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卫生局 |
6 | 市交通局 | 1.做好公交出行便捷措施相关工作;2.做好无车日活动车辆应急保障工作;3.活动前后利用车辆、站点、车载电视开展活动信息宣传,在公交车移动电视中滚动播放公益广告片;4.做好系列宣传报道活动的资料、材料的准备工作;5.配合其他部门做好有关工作。 | 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教育局、市城管执法局 |
7 | 市环保局 | 1.做好人性化街道有关环保方面宣传报道的资料、材料的准备工作;2.配合其他部门做好有关工作。 | 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 |
8 | 市教育局 | 组织市区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开展城市无车日活动目的、意义的宣传工作,号召学生积极响应活动的安排,鼓励中小学生提高自立能力,不要家长小车接送。 | 市建设局 |
9 | 市城管执法局 | 1. 负责活动期间对车辆乱停乱放行为的管理;2. 配合其他部门做好有关工作。 | 市公安局 |
10 | 市卫生局 | 1.会同公安、交通部门做好活动的应急保障工作;2.配合其他部门做好有关工作。 | 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 |
11 | 越城区政府 | 做好社区无车日活动宣传告知工作。 | 市建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