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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市级经营性国有资产整合工作的通知

  (四)组织实施阶段(2008年11月底前完成)。

  根据方案批复,由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办理相应的产权过户、工商变更、账务调整等事项。在办理(或补办)产权证和产权证过户及工商变更等手续时,相关部门要予以配合。在资产处置、产权变动中涉及的需由资产(产权)处置方或国有接收方承担的税费,在市政府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减免事项可比照国有(集体)企业和事业单位改革相关优惠政策执行。

  (五)考核验收阶段(2008年12月底前完成)。

  由各主管部门提出考核验收申请,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国资整合是国有(集体)企业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的延续与深化。相关部门单位要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上来,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抓好做好相关工作。

  (二)建立组织,落实人员。有整合任务的部门要明确该项工作的分管领导,落实专门的工作力量,制定工作计划。市经委、市贸粮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等整合任务较重的部门应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明确工作责任人员。

  (三)明确责任,严肃纪律。为保证国资整合工作的严肃性,在开展国资整合过程中,各部门单位都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禁隐瞒、转移、侵占国有资产,坚决防止和杜绝突击花钱。市监察、审计、财政、国资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并追究部门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市建设、国土、地税、工商等相关部门要做好协作配合,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衢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
衢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郑金平(市政府)

  副组长:
  张 波(市政府)

  杜世源(市政府)

  成 员:
  耿建新(市政府)

  徐利水(市政府)

  刘根宏(市政府)

  李 锋(市纪委、监察局)

  邵晨曲(市委组织部)

  徐素荣(市财政局)

  童建中(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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