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庆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衢政办发〔2008〕8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9月20日22时49分,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同乐舞王俱乐部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引起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9月24日下午,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副总理张德江作了重要讲话。为认真吸取火灾事故教训,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国庆佳节,现就进一步加强国庆期间消防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刻吸取“9·20”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落实责任,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治理
今年以来,全市通过大力开展奥运消防安保攻坚战、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消除了大量的火灾隐患,有效遏制了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但是,“9·20”特别重大火灾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务必要保持清醒头脑,认真分析并下大力解决影响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深刻吸取“9·20”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加强领导,进一步强化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人负责制。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各职能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抓实、抓细、抓好消防安全工作。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各类场所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把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人员。
公安、安全生产监管、建设、文化、教育、交通、卫生、工商、旅游、消防等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等基层组织,要结合当前各地消防安全工作形势,举一反三,迅速组织一次行业内和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普查,重点加强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各类公共娱乐场所以及车站、学校、医院、旅游景点、“农家乐”和“三合一”场所等的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各类场所是否经过消防审批、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应急预案是否制订演练、责任职责是否落实、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在位。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协调和联动,积极开展联合执法,针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务必严格执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五个一律”的要求,即:凡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经检查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公众聚集场所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经检查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是采用聚氨酯泡沫塑料装修的一律停业整改;公共娱乐场所一律不得使用任何烟花和火炮,坚决杜绝场所“带病经营”。对检查发现的未经消防审批合格擅自营业的场所和经公安消防部门依法责令“三停”但仍顶风经营的场所,各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要求,切实采取关停措施加以整改。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整改期间,有关单位要强化消防安全管理,落实专人严密看守,确保整改期间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