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台州市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2、台州市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3、台州市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 室名单
4、台州市社保基金专项治理联络员名单
附件1:
台州市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为切实发挥市级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级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的统筹协调和指导,根据省级领导小组制定的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以下简称:省级工作规则),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市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市级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办公室、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纠风办、市审计局、市卫生局、中国人民银行台州市中心支行等9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各成员单位明确 l 位处级领导为组成人员。市政府办公室为组长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为副组长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兼任,副主任5名,由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科级干部担任,其他成员单位各1名科级干部为办公室成员,1名具体 经办干部担任联络员。
二、市级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根据省级领导小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我市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专项治理,传达贯彻落实全省专项治理各项工作,对各地专项治理进行检查指导,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省级领导小组和市委、市政府、市纪委上报我市专项治理情况。
三、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任务
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在市委、市政府及省级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导下,按省级工作规则及本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共同努力,完成我市专项治理的各项任务。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任务如下:
市政府办公室:督促指导市级领导小组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市劳动保障局:综合协调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督促指导劳动保障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市监察局、市纠风办:配合市劳动保障局做好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对开展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以及查处社会保险基金违纪违法案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审计局、市卫生局、中国人民银行台州市中心支行:按照各自职责,督促指导本系统做好专项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