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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参加第十三届残奥会运动员、教练员及有功人员的决定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参加第十三届残奥会运动员、教练员及有功人员的决定
(闽政文〔2008〕29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我国残奥健儿在举世瞩目的北京第十三届残奥会上,自强不息,超越自我,挑战极限,奋勇争先,取得了89枚金牌、70枚银牌、52枚铜牌,位居金牌榜和奖牌榜第一位,为祖国赢得重大荣誉,谱写了我国残疾人体育事业发展的新篇章,为实现“两个奥运同样精彩”的目标作出了重要贡献。参加此次残奥会的我省11名运动员、4名教练员为此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为祖国和福建省赢得了荣誉。郑宝珠获得了女子铅球F42-46级冠军并破世界纪录、女子铁饼F42-46级季军、女子标枪F42-46级第四名,叶超群获得了男子乒乓球团体M6-8级冠军、男子乒乓球单打M7级亚军,陈超获得男子乒乓球团体M9-10级冠军,魏燕鹏获得了男子100米蝶泳S8级亚军、男子4×100米混合泳接力亚军、男子4×100米自由泳接力季军、男子50米自由泳S8级第六名,王亚锋、王周彬、俞裕锬获得了男子5人制足球(盲人足球)亚军,陈鸿杰获得了男子跳高F44-46级季军。为表彰他们所取得的优异成绩,省人民政府决定对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和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一、授予运动员郑宝珠、叶超群、陈超“福建省残疾人功勋运动员”荣誉称号、授予教练员陈亦新、林秀炳“福建省残疾人体育功勋教练员”荣誉称号(“福建省残疾人功勋运动员” 和“福建省残疾人体育功勋教练员”享受省先进工作者待遇);给予运动员魏燕鹏、王亚峰、王周彬、俞裕锬、陈鸿杰,教练员邹宏谋、陆上骥,国际残奥大使侯斌记一等功。

  二、对参加北京残奥会的运动员、教练员和有关人员给予奖励,具体如下:

  (一)对获得金、银、铜牌的运动员,分别奖励100万元、40万元、20万元;对获得第四、第六、第七名的运动员,分别奖励6万元、5万元、4万元;运动员郑宝珠破一项世界纪录,另按金牌奖金的50%奖励。

  (二)对获得金、银、铜牌运动员的教练组,分别奖励100万元、40万元、20万元;对获得第四、第六、第七名运动员的教练组,分别奖励6万元、5万元、4万元;郑宝珠破一项世界纪录,其教练组另按金牌奖金的50%奖励。

  (三)对我省参加残奥会的11名运动员及其4名教练员(含以上获奖的运动员、教练员)各奖励参赛奖8万元。

  (四)对国际残奥大使、北京残奥会主火炬手、我省著名运动员侯斌奖励30万元。

  (五)对行政后勤人员、科医人员及其他为运动员取得优异成绩作出贡献的有功人员,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总奖金的10%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运动员、教练员及有功人员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今后的生活和工作中继续发扬顽强拼搏的精神,再创佳绩。希望全省广大残疾人事业工作者和各条战线的同志以获奖运动员、教练员为榜样,为促进我省残疾人事业和其他各项事业发展,为海峡西岸“两个先行区”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附件:福建省参加第十三届残奥会运动员、教练员及有功人员奖金分配表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
  福建省参加第十三届残奥会运动员、教练员
  及有功人员奖金分配表

序号成绩运动员参赛项目奖励教练奖励
1冠军郑宝珠女子铅球F42-46级150万元陈美香、吴文义、陈宗基、孙宝权共150万元
2叶超群男子乒乓球团体M6-8级100万元林秀炳、袁峰、李海平共100万元
3陈 超男子乒乓球团体M9-10级100万元陈亦新、黄华兵共100万元
4亚军魏燕鹏男子100米蝶泳S8级40万元詹莹莹、范丽晶、易债、张鸿鹄、赵玲玲共40万元
5魏燕鹏男子4×100米混合泳接力40万元詹莹莹、范丽晶、易债、张鸿鹄、赵玲玲共40万元
6叶超群男子乒乓球单打M7级40万元林秀炳、袁峰、李海平共40万元
7王亚锋5人制-足球(盲人足球)40万元邹宏谋、陆上骥共40万元
8王周彬5人制-足球(盲人足球)40万元
9俞裕锬5人制-足球(盲人足球)40万元
10季军郑宝珠女子铁饼F42-46级20万元陈美香、吴文义、陈宗基、孙宝权共20万元
11陈鸿杰男子跳高F44-46级20万元杨小平、崔宝根共20万元
12魏燕鹏男子4×100米自由泳接力20万元詹莹莹、范丽晶、易债、张鸿鹄、赵玲玲共20万元
 第四名郑宝珠女子标枪F42-46级 6万元陈美香、吴文义、陈宗基、孙宝权共6万元
  第六名吴燕聪男子跳远F46级5万元吴文义、崔宝根共5万元
 杨丽婉女子标枪F54-56级5万元陈宗基、韩松共5万元
 魏燕鹏男子50米自由泳S8级5万元詹莹莹、范丽晶、易债、张鸿鹄、赵玲玲共5万元
 第七名吴燕聪男子跳高F44-46级4万元吴文义、崔宝根共4万元
 杨丽婉女子铅球F54-56级4万元陈宗基、韩松共4万元
侯斌(国际残奥大使、北京残奥会主火炬手、我省著名运动员)30万元
参赛奖(15人×8万元/人)120万元
行政后勤人员、科医人员等奖励(1398万元×10%)139.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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