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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百日行动综合督查工作的通知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百日行动综合督查工作的通知
(黑市政办明传86号)


  根据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政府张宪军市长的指示,按照市政府领导包县(市)区责任制分工,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行动综合督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省、市政府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落实情况,加强组织领导及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今年国庆节和后四个月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
  (三)安全生产重点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四)食品安全监管及治理(重点是三聚氰胺奶粉排查、整治)情况。
  二、督查方式
  听取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汇报;查阅相关文件和资料;进行现场检查或抽查。
  三、督查组分工和时间安排
  (一)综合督查
  市政府组织7个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组(分组名单见附件1)。分别由市政府市长、副市长或市政府市长助理、副秘书长带队,成员由市政府安委会主要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第一阶段督查从9月24日至28日,具体督查时间各组另行通知。
  (二)专项督查
  市政府除组织综合督查组开展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外,同时组织市直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开展以专项督查为重点的督查活动(责任分工情况见附件2)。第一阶段督查从9月24日至28日,具体督查时间各组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对督查组提出的意见要认真对待,抓好整改落实。
  (二)各督查组要深入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实地开展检查,掌握所督查地区、有关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对存在的主要隐患提出明确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督查结束后要与当地政府或部门、企业交换意见。
  (三)各督查组要将督查情况形成汇报材料报市政府。
  特此通知。

  附件:1.市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组分组名单
  2.全市安全生产专项督查责任分工

  二○○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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