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重点野生药材物种分布及蕴藏量情况
通过对勘察数据的汇总,我市辖区内重点野生药材物种的蕴藏量为:甘草39.8万公斤,防风44.5万公斤,黄芩44.03万公斤,知母26.41万公斤,柴胡37.9万公斤,马鹿200头,黄748.65万公斤,刺五加(茎)2546.72万公斤,刺五加(根)2138.32万公斤,五味子98.74万公斤,升麻192.57万公斤。重点野生药材物种种植(养殖)情况:养殖梅花鹿709头,养殖马鹿1199头,种植人参5430亩,种植五味子2460亩,种植西洋参30亩,种植平贝母300亩。
三、对全市野生药材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的建议
此次勘察,发现野生药材资源存在遭受破坏的现象和不能合理利用的问题:一是野生药材资源的面积缩减,与1987年的勘察结果对比,当时为林地和草原,现已变为农田,现在虽然有的已还为林地和草原,但已无野生药材。二是过度的采挖和野蛮的采摘使得部分野生药材的蕴藏量明显下降(如五味子),割藤造成能够结果的植株锐减,野生甘草蕴藏量急剧下降,防风已消之殆尽,恢复到1987年时的蕴藏量尚需要三、五年或者更长的时间。三是有些药材的蕴藏量虽然有所增加(如刺五加),然而由于不能合理的开发利用,使之自行消长,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因此,有必要把野生药材物种的保护与合理开发纳入工作日程,从根本上认识到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的迫切性和重要性,使其得以可持续发展。
(一)合理规划,加强预警,确保野生药材的可持续发展。以县(市)为单位制定本地区的野生药材物种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采取“采集、保护、培育” 相结合的方法搞好资源的开发利用。同时成立野生药材物种资源预警机构,根据野生药材物种的分布建立区域性预警系统,对重点野生药材物种的损害予以预警检测;建立野生药材自然保护区,加大投入和管护力度,严禁乱采乱挖,实行禁止采集或限制采集政策,促进资源的恢复。
(二)强化职能,完善野生药材资源预警责任追究制度。野生药材资源预警机构依据野生药材资源预警的评估、监测与监督抽查结果、监督举报情况,对各部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和考核。对未能认真履行职责、野生药材资源预警防范机制缺失致使野生药材资源遭到破坏的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对发生重大野生药材资源破坏事件未能及时妥善处理、导致严重后果的,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
(三)加大执法检查的力度,完善联动机制。同林业、畜牧、公安等部门组成野生药材保护管理工作小组,深入野生药材资源分布密集区,对没有办理《中药材收购许可证》、《野生药材运输证》、《采药证》非法收购、采集、运输以及破坏野生药材资源的违法行为给予迅速、有力地打击,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格局。
(四)鼓励多种形式的药材生产。大力扶持和培养药材生产专业户、重点户,为药农提供信息和技术指导,提高野生药材物种种植(养殖)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