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升城市文化品位
加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力度。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标准,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多方协调,整合力量,集中资金,重点在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人文环境、生活环境、生态环境等方面加强建设。广泛开展文明和谐社区、文明生态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创建和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推广“邻居节”、“和谐楼道”创建经验,每年为人民群众办一批好事实事。以优质、诚信、礼仪、规范服务为目标,开展窗口行业优质服务竞赛活动。
深化公民道德建设。全面贯彻落实《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共铸诚信活动,建立行业诚信联盟,制定行业诚信公约,进一步完善社会诚信服务体系。制定《沈阳市民文明公约》和《市民公共场所文明规范》,深入开展“知荣明耻,文明出行”公民道德实践活动,倡导文明出行风尚。
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领导体制,完善监督、考核、奖励、投入等工作机制,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建设。
建立和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营造人人参与志愿服务,人人争当志愿者的良好氛围。以大型赛会、社会公益、社区服务为重点,广泛开展保护生态、环境卫生、社会治安、交通协勤、居家养老、扶残助残等志愿服务活动。建立市社会志愿服务指导中心,实现社会志愿服务的社会化、常态化、规范化。
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结合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结合创建和谐社区活动,推动廉政文化进社区;结合开展青少年廉洁教育,推动廉政文化进学校;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廉政文化进农村;结合企业开展诚信廉洁经营教育,推动廉政文化进企业;结合创建文明家庭活动,推动廉政文化进家庭,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
(四)建设全覆盖服务体系,实现公共文化共建共享
实施文化民生和文化低保工程。把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加快实施文化基础设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家书屋”建设、农村电影放映、文化遗产保护、群众文化活动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重点工程建设。统筹城乡、区域文化发展,优先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文化项目,以区、县(市)为主体,以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和青少年宫为重点,推进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市和区、县(市)两级财政要确保公共文化服务资金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