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城市文化活动。促进广场文化、农村文化、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和家庭文化建设,积极支持“文化下乡”、自娱自乐等重点群众文化活动。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加大财政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投入力度,规划建设沈阳文化艺术中心、少儿图书馆等一批标志性文化设施。加强数字档案馆建设和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建设全国家庭档案理论研究基地和管理示范基地。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益性文化建设,认真落实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提取1%用于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政策。
注重挖掘沈阳特色历史文化资源。以“一宫两陵”等为依托,打造历史文化品牌;以“九·一八”历史博物馆、张氏帅府、金融博物馆等为依托,打造近代文化品牌;以中共满洲省委旧址、周恩来少年读书旧址、抗美援朝烈士陵园等为依托,打造励志文化品牌;以关东影视城、刘老根大舞台等为依托,打造民俗文化品牌;以劳模纪念馆、铸造博物馆、工人村生活馆等为依托,打造工业文化品牌;以世博园、棋盘山、浑河及运河水系等为依托,打造生态文化品牌。注重打造沈阳特色文化品牌与发展旅游业的有机结合,积极发展旅游文化。重视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中华老字号的保护和传承,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作用,对入选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给予奖励性资助。
(五)完善文化艺术工作机制,实现文艺生产精品化
提升文艺创作生产水平。制定“五个一工程”精品生产重点项目年度生产计划,实施创作生产扶持和获奖作品奖励制度。以电影、电视剧、戏剧、歌曲、广播剧、文艺类图书等艺术门类为重点,认真组织主旋律题材创作,精心打造体现优秀历史文化、反映时代精神、经过群众检验、得到社会认可的佳作,力争国家和省级文艺奖项,催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的文学艺术品牌。积极推进文学、曲艺、杂技、音乐、舞蹈、书法、美术、动漫制作等创作生产,抓好沈阳京剧院、沈阳评剧院等国家和省级重点院团建设。
完善文艺作品生产机制。探索选题论证、资金投入、指导监控、效益评估等新的运行方式,推进优秀作品的创作生产、宣传评介、展演播映和对外交流。转变文艺创作生产管理方式,面向市场,拓展渠道,积极推行签约创作、招标创作、跨地联手创作等创作模式,努力形成合力创作、联合生产、共同受益的新机制。注重运用营销手段和市场规则,推动文艺精品进入市场、占领市场。
加大对文艺精品的扶持力度。设立市政府“红玫瑰”奖,作为沈阳文化艺术的最高奖项,表彰和奖励在推动沈阳文学艺术事业大发展大繁荣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作品。建立文艺精品扶持专项资金,形成文艺精品创作生产的激励和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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