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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沈阳市委、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决定


  (六)创新文化体制机制,全面完成文化体制改革任务

  我市文化体制改革要在全市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工作基本完成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培育市场主体、完善市场体系、改善宏观管理、转变政府职能等关键环节,切实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在2010年前全面完成各项改革任务,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着力解决制约文化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完善转制文化企业“三会一层”组织框架,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使企业真正成为新型市场主体。推进股份制改造,引进战略投资者,吸纳社会资金,建立多元化投融资体系,重点抓好沈阳报业集团公司、沈阳传媒网络有限公司、沈阳杂技集团公司和沈阳电影有限公司产权制度改革。到2009年,力争有2-3家国有文化企业率先完成股份制改造,形成一批有实力、有活力的国有或国有控股的文化企业集团。推进内部机制和行政管理体制创新,全面铺开并深化市和区、县(市)两级62个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和市属3家新闻媒体内部“三项制度”改革,激发宣传文化战线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创新文化管理体制。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理顺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与所属企事业单位、中介组织的关系,做到职能分开、机构分设、财务分离,逐步实现政府由办文化为主向管文化和服务文化为主转变。进一步完善区、县(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强化行政审批管理和综合执法职能。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文化体制改革各项政策措施。

  (七)做大做强文化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做优文化产业发展空间。将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纳入全市现代服务业总体布局,制定出台《沈阳市2008-2012年文化产业发展规划》,以“一轴、两翼、三中心、四大集聚区、五大市场”为总体空间布局,以建设东北地区文化产业研发与交流中心、文化产品生产与流通中心和文化娱乐休闲与消费中心为目标,重点发展出版印刷、娱乐演出、动漫制作和文化旅游四大主导文化产业,积极培育影视传媒、创意设计、广告会展、数字内容等新兴文化产业。做好与各区、县(市)文化产业发展的衔接,构建全市统一的文化产业发展框架。到2012年,基本建成与市场经济相适应,地域特色鲜明、工业文化浓郁、主导产业优势明显的新型文化产业发展体系。

  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推介一批重大文化产业项目,确定一批重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扶持一批重大新兴业态文化产业项目。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园区,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加强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配套体系建设,力争四大文化产业基地全部获批国家级文化产业基地称号。优先发展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新兴文化产业,加大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力度,积极开发数字音乐、网络书刊、互联网服务、电子商务、数字出版和数字教育等新兴业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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