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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开展提升行政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㈣推进项目建设,实施重点项目效能监察

  围绕“1010”工程实施,实行重大项目部门跟踪服务,明确责任单位,指定专人进行全过程跟踪服务。开辟绿色通道,负责为本地落户的企业和招商引资企业咨询、代办有关办证、办照手续。对进入绿色通道的行政服务事项,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加强对政府工作的执行和宏观调控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政府投资的重大公共项目,开展效能监察。建立重点项目建设目标管理问责制,对由于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造成政令不畅、效能低下、质量低劣、进展缓慢等后果实施问责。

  ㈤严格监督管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新余市优化政务环境办法》。将优化政务环境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监察机关对分工实施情况开展督查。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及时交换意见、沟通情况,齐心协力抓好落实工作。

  二是行政效能监测点和监督员制度的落实。通过监测点和监督员,直接收集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效能等方面的反映,认真查找影响和妨碍发展环境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改进服务作风,对破坏发展环境者严肃查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㈥完善效能机制,规范机关行政行为

  一是建立健全效能制度。各部门要建立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失职追究制、同岗替代制、否定报备制、执法责任制、效能考评制,并向社会公布;制定行政执法的工作标准、规范、程序和要求,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

  二是健全投诉快速受理机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利用网络平台和电子信箱,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市县两级联网的投诉受理网络。各级投诉中心要在政府网站上设立投诉信箱,安排专人负责。要加大投诉查处力度,做到快速受理、快速查处、快速反馈。严肃处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影响发展环境、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

  三是建立健全绩效考评机制。结合全市目标管理考评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完善考评奖惩机制,把考评结果作为评价机关和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与干部提拔使用、评先评优、奖励惩罚挂钩,对在效能、服务工作中做得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和奖励,对做得差的予以批评和处理。

  四、工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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