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临河区政府
⒐城市道路照明装置率,亮灯率:目前临河城区城市道路照明装置率,亮灯率均达到国家级园林城市标准要98%以上,下一步进一步扩大覆盖面。
责任单位:临河区政府、市新区办
⒑空气污染指数:2007年全市空气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达到268天以上,符合国家园林城市标准(240天),下一步继续加强环境建设,加大环境监测力度,巩固现有成果。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⒒污水集中处理率:目前临河城区污水处理率达80%以上,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要求(50%以上),下一步重点以扩面提质为主。
责任单位:河套水务公司
⒓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目前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达到三类以上,符合
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要求,下一步继续巩固加强。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㈤加强城市景观建设和自然、历史风貌保护
突出保护历史文化资源,加强文物古迹及其整体环境保护;加强古树名木保护,落实责任,建立完整管理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园林文化建设,城市广场、建筑小品、城市雕塑要突出地域特色,与周围环境协调相衬。在推进城市绿化中注重挖掘并体现历史资源、河套文化的内涵,充分展示城市历史文化风貌,不断提升城市文化品位。
此项工作由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指挥部牵头,市建委、规划局、文体局、林业局、执法局、民委、临河区政府按照各自职能分别负责落实。
㈥加强城市管理
健全完善园林绿化管理机构,履行行业管理职能。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治理,集中治理违章建筑、城市占路摆卖、集贸市场和公共场所秩序,规范经营;加强居民区、餐馆、建筑工地、废品收购等行业和地区的管理;综合治理城中村、城郊结合部、城市入口环境。加强市政设施管理和维护,确保运行正常。重点加强城市绿化养护管理工作,大力提高绿化养护的机械化作业水平和技术水平。此项工作由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指挥部牵头,执法局、建委、商务局、工商局、规划局、临河区政府按照各自职能分别负责落实。
㈦完善基础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