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地方志(2008)第36卷市人民政府部分编纂工作的通知
(甬政办发〔2008〕2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市第二轮修志分工,市政府办公厅牵头负责地方志(2008)第36卷的部分编纂工作。现将该部分编纂任务分解,请各单位按照编纂提纲和相关要求完成组稿工作,并于近期上报负责该项工作人员名单。
附件:地方志(2008)第36卷市人民政府部分编纂要求和提纲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十月十日
附件:
地方志(2008)第36卷
市人民政府部分编纂要求和提纲
一、编撰要求
续修地方志是我市深入推进文化大市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从2002年9月起,我市开始了第二轮修志工作,市政府专门下发通知,在指导思想、总体目标、领导机构、时间断限、后勤保障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计划到2009年初全部修编完毕,编撰成书。这次方志续修的内容在时间跨度上限为1991年,下限为2008年,要求全面、准确记述从1991年到2008年我市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的成就和发展、变化情况;在结构体例上总体延续第一轮方志,其中设立“市人民政府”部分。这部分编撰工作总的是市政府办公厅牵头,按照工作职责把编撰内容分配到办公厅各处室、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编撰字数约6.3万字。
因部分内容的编写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参考,需多次修改、完善,具体负责写作的同志可与市政府办公厅综合调研处衔接、商榷。请有撰稿任务的单位积极抓好组稿工作,在2009年1月底之前上交市政府办公厅。
联系人:胡文杰 87182616 邮箱 maosilin@yeah.net
二、提纲及分工
第一章 工作机构(约3万字)
第一节 市政府组成部门
由市编办负责,6000字左右。
内容构成:(1)概述。(2)表格,以年为单位。可仿照参考材料“工作机构”章节的写法。
第二节 临时管理机构
由市编办负责,1200字左右。
主要是为推进重大工作设立的临时机构,如东部新城指挥部、轨道办等,不包括成立的一些领导小组。
内容构成:(1)概述。(2)表格。可仿照参考材料“市人民政府驻外地办事处”的表格,同时增列“撤销年月”一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