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督促检查,促进全州四项制度工作开展。
为使行政问责办法在全州得到全面开展,6月25-7月10日州政府组成了由州政府副秘书长、州政府办公室主任为组长,州监察局、州政府法制局、州人事局、州政府信息化办公室相关领导组成的督察组,对州直机关和各县市政府贯彻执行“四项制度”工作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督查组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要求各县市、各部门认真研究,切实加以改进。
通过前阶段全州四项制度工作的推进,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通过学习宣传,全州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思想进一步统一;二是机关作风明显转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得到增强;三是行政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得到改善;四是行政服务质量明显改善,广大人民群众得到实惠;五是推动发展的责任意识明显增强,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四项制度的实施逐步深入人心,在社会上产生了强烈反响,社会各界共同关心、合力推进四项制度实施的良好氛围正在形成。
二、我州进一步推进四项制度工作急需解决的问题
虽然通过前一阶段各级行政机关的努力,我州落实四项制度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省政府对四项制度工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与其他地州相比,我州的此项工作也显得滞后,还有一些急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
(一)有待进一步充实人员,理顺机构。
实施四项制度,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切实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是一项长期而重要的任务。行政问责的过程是一个从启动、调查到责问的严肃过程,关系到干部成长、关系到制度的权威。“三项制度”的建设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必须有人专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虽然我州也参照省上的机制,将问责办公室设在州监察局,将三项制度办公室设在州人事局,但这两个办公室都是设在州监察局执法室和州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由这两个科室的人员兼任此项工作。由于无专职的机构和人员来抓四项制度的推进工作,造成了这些兼职机构和人员既要做好自身的本职工作,又要推进行政问责工作的贯彻落实,显得力不从心,特别在本职工作繁忙的时候就会出现忽视四项制度工作的现象,影响了工作的开展。所以确保工作人员、理顺工作机制已经成为我州开展好四项制度工作的必然要求。
(二)需要进一步采取措施,解决四项制度的贯彻执行在县市之间、州直部门之间发展不平衡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