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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德宏州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领导小组为州政府推进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工作的领导、协调机构,主要负责本次改革工作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协调组织各有关部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改革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教育局,承担改革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业务指导小组为推进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工作的业务指导机构,负责改革工作的调研、改革学校的确定、具体方案的制定、改革进展情况的反馈、改革成果的总结、改革评价、改革推广等工作。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教育局,承担日常业务性工作。

  各县市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业务指导小组。

  (二)经费保障

  州和各县市政府要把此次改革的教育科研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各学校也要从公用经费中安排一定经费用于教育科研。

  七、方法与步骤

  (一)方法

  全州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实行专家引领、试点先行、重点突破、分类指导、分步推进。以县市(学校)为单位制定实施细则,高中先行,逐步向初中、小学延伸。

  (二)步骤

  1.2008年8月,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州、县市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长学习改革的精神和内容,统一思想,组织调研,完成制定方案工作,选择试点学校和县市。普通高中试点学校为州民一中、潞西市芒市中学、梁河一中、陇川一中;试点县市为潞西市,潞西市选择试点小学和试点初中。

  未确定为试点的县市和学校也要积极做好学习、宣传、动员和方案制定工作,为全面推开改革工作做好准备。

  2.2008年9月,各项改革方案完成,试点普通高中和试点县市的试点小学、初中率先实施改革。

  3.2009年3月,全州普通高中全面实施改革。

  4.2009年9月,全州中小学全面推开。

  附件:

  1.德宏州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领导小组名单

  2.德宏州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业务指导小组名单

  3.德宏州教育局机关工作人员挂钩县市(学校)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工作方案

  附件1
  德宏州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孔勒干 州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刀保信 州政府副秘书长

      王根顺 州教育局局长

      向明亮 州人事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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