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完善组织领导机构,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推广丘北经验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
州设立丘北经验推广办公室,由蔺汝健担任办公室主任,州公安局副局长徐云春、州交通局副局长杨天积任副主任,州财政局、州农业局、州国土资源局、州地税局、州工商局、州安监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下设2个小组开展工作:在州公安局设立预防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小组,由徐云春任组长,重点负责制定预防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及农村客运机动车、驾驶人的源头管理工作;在州交通局设立路、站、运一体化工作小组,由杨天积任组长,重点负责制定改善农村道路通行条件、培育农村客运市场的措施办法,牵头拟制加快发展农村客运市场的实施意见,组织实施路、站、运一体化建设等工作。各县(市)要设立对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推广工作办公室。
四、整合资源、整体联动,全面落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各项任务和措施
(一)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农村道路通行条件。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政府投入为主,民间投资为辅”和“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谁管养”的原则,采取出让农村客运班线经营权和鼓励私营企业等社会力量投资修路、护路等方式,逐步改善农村道路通行条件,提高通路率和通车率。各级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资金,专项用于危险路段的排查整治工作。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公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的治理,进一步加强县乡以下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工作,在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设立警示标志牌,完善隔离、防撞等安全防护设施。要制定农村客运发展规划,落实路、站、运一体化建设,坚持新建农村道路与农村客运站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力争到“十一五”末,实现85%以上乡镇建有客运站,乡镇客运班车通达率达到99%,行政村客运班车通达率达到85%。各县市人民政府每年改善农村道路不少于150公里,并在公路危险路段安装1000米以上波形防护栏(墙、墩),设置20块以上永久性交通安全警示标志牌。
(二)采取优惠政策,培育农村客运市场。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客运交通的政策扶持力度,积极鼓励社会力量从事农村客运,对从事农村客运的车辆,从车船使用税、养路费、运管费、客运附加费等方面给予优惠,优惠扶持政策暂实行3年。公安部门要对新增农村客运车辆的注册登记号牌工本费减免50%。车辆检验企业要对农村客运车辆每年的安全技术检验费减免50%。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农村客运企业的扶持。国土资源部门要制定扶持农村客运站及农村道路建设的土地使用政策。交通部门要制定对农村客运车辆减免养路费、运管费、客运附加费等交通规费的优惠政策,对专营县到乡(含乡以下)的农村客运车辆,养路费按现行标准征收,客运附加费减半征收;专营乡以下的农村客运车辆,养路费、运管费按50%的比例征收,客运附加费全减。对同时满足4个条件(即:依法取得营运许可,依照主管部门核定的线路、站点和时间运营,执行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票价,对老年人、残疾人、学生、伤残军人等提供减免票优惠)的公共汽车和在本县内或者毗邻县间至少一端在乡村的班线客运汽车,经县级地方税务机关核准并出具免税证明,给予免征车船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交通、公安提供的农村客运车辆资料,对农村客运经营者减免工商行政管理费。地方征收的客运车辆其他税费,由各级丘北经验推广办公室在规定权限内制定减免办法,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