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能力。
1保证专职人员。健全乡镇综合文化站机构设置,对已与其他机构整合的,应保留乡镇综合文化站名称。根据乡镇人口规模和文化建设实际需要确定乡镇综合文化站编制,配备专职人员管理。完善乡镇综合文化站工作人员养老、失业、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机制,确保应有的工资福利待遇。
2规范人员聘用。完善乡镇综合文化站人员录用工作,新进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吸收政治思想好,文化水平高的大中专毕业生到文化站工作。
3加强岗位培训。建立和完善岗位规范,完善现有人才队伍的培养机制。深入实施浙江省农村文化队伍素质提升工程,对乡镇综合文化站专职人员实行全员培训。
(三)推进乡镇综合文化站体制机制创新,增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活力。
1完善管理体制。乡镇政府要进一步强化对文化站设施、人员、经费的管理责任,县级文化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乡镇综合文化站的业务指导。深化乡镇综合文化站内部劳动、人事、分配等方面的改革,建立健全竞争、激励、约束机制和岗位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服务制度和管理制度,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2探索多渠道的公共文化服务机制。打破部门和所有制界限,建立以公有制为主导、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的乡镇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增强活力”的思路,吸引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和支持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和运行,拓展文化站的服务功能和发展空间。
3创新群众文化活动载体。按照“业余自愿、健康有益、便捷长效”的原则,依托传统节日、重大节庆和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创新文化活动理念,加强农村题材的文艺作品创作,精心策划群众喜闻乐见、互动性强的文化活动载体,让广大群众“唱主角”,从“送文化”向“种文化”转变,增强基层文化的“造血功能”,不断满足农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四、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作为当前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乡镇建设总体规划,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县级文化行政部门和发展改革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承担起牵头实施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的职责。其他有关部门都要按照各自职能,互相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