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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实施意见


  辖市、区可结合本地实际,调整工作的时间节点,但最迟必须在2010年底前完成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电子政务系统的建设工作。

  五、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一)制定完善行政权力行使责任制度。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根据机关作风建设、效能建设、绩效管理要求,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程序制度、行政执法考核制度、行政效能监察和投诉制度、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权力行使绩效评估细则等规章制度,从制度上保障行政权力在网上公开透明运行。

  (二)建立公众评议制度。结合实际研究设计公众满意度评价系统,通过互联网或其他形式与公众、社会形成互动,由公众对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情况作出满意度评价,定期公开评价结果。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机构,加强领导。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镇江市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小组,由市政府秘书长孙晓南任组长,成员由市政府办公室、市委机要局、市委保密局、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信息产业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务公开办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各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落实工作人员,确保工作落实到位。辖市、区要建立相应的组织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与市同步推进。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为进一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市工作小组办公室下设五个业务工作组:

  1.综合协调督查组。由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市监察局牵头,负责组织推进各部门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负责对电子监察平台建设及监察监控工作;协调各小组工作。

  2.权力清理规范组。由市法制办、市编办牵头,负责对部门行政权力的清理结果进行审核,对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进行审核(备案),对细化自由裁量权进行指导,并对权力事项实行动态管理。

  3.电子政务建设组。由市党政电子政务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相关电子政务的规划建设、网络整合和安全保障,对各部门软硬件的改进、应用进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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