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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经委关于杭州市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注:1、资助政策类别指技术改造、医药产业、工业信息化、循环经济、海洋产业、工艺美术、信息港、信息服务与软件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国家(省)创新、国家集成电路产业、科技型技术创新、科技创业种子、产学研合作、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企业研发中心、科技成果转化、初创企业培育、高技术产业化等项目;
  2、近两年获得国家、省、市各类财政资助情况指本项目申报前两年及当年取得的各类财政资助项目。

  附件7:
  杭州市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申请表
  (200 年)(发改)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万元

申请单位(盖章)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  编

 

企业地址

 

历年市财政已安排资金

 

企业总资产

 

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

 

企业上年度利润

 

企业上年度上缴税金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文号

 

项目建设起止年限

 

总投资

 

资金来源

 

实际完成投资

 

申请补助资金

 

项目主要建设

内容

 

申请理由

 

市级企业主管部门或各区、县(市)发改部门审核意见(盖章):

各区、县(市)财政部门审核意见(盖章):

 

 

 

 

 

 

 

 

 

 

 

 

 

 

 

  同意按市规定比例配套资助。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项目类型请注明属于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工农业生态园区或其他



  附件8:
  杭州市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申请汇总表(200 年)(发改)
  填报单位:   区、县(市)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

建设起止年限

批复(核准、备案)文号

经济与社会效益

申请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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