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实施方案的通知
(渝府发[2008]94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八年九月八日
重庆市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实施方案
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314”总体部署,建设国家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重庆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总体要求,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的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解放思想、扩大开放为动力,把教育摆在统筹城乡发展重中之重的战略地位,大力实施科教兴渝和人才强市战略,深化城乡教育改革,加快城乡教育发展,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教育公平和谐,提升教育总体水平。以教育领先,带动人才领先,以人才领先,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把重庆建成缩小城乡和区域差距的“试验田”。
(二)目标任务。
以城带乡、整体推进、城乡一体、协调发展,实现城乡教育规划布局、资源配置、政策制度、水平提升一体化,努力把重庆建设成为中国西部地区教育高地、长江上游地区教育中心,为全国统筹城乡教育发展提供示范和借鉴。
到2012年,初步形成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机制,基本实现区县(自治县)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非义务教育协调发展。普及学前一年教育,3- 6岁幼儿入园率达到70%;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率达到95%;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全市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学校的比例达到95%;积极发展高等教育,力争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35%。继续教育体系进一步完善,城乡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9年以上。
到2020年,形成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机制,基本实现全市城乡教育和谐发展。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3-6岁幼儿入园率达到85%;城乡九年义务教育基本实现现代化,学校现代教育技术装备达标率达 90%;高水平、高质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优质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比例均达到90%;高等教育进入普及阶段,力争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0%。继续教育满足城乡居民需求,建成比较完善的终身教育体系。城乡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9.5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