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推进教育帮扶机制和学生资助体系改革。
建立城乡教育帮扶制度和优质教育资源延伸机制,推动主城区对口支援渝西、渝东北、渝东南地区农村教育发展,实行城镇学校结对帮扶农村学校,不断创新和完善“捆绑发展”、“千校牵手”等帮扶形式及绩效评估机制。建立和完善学生资助办法,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女童、残疾儿童实行“零收费”:建立完善普通高中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制度,进一步完善中职学校资助政策;完善高校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勤工俭学、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等制度。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年从学费总额中提取不低于5%的资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鼓励企业、社团和个人捐资助学,帮助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九)推进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
加大公共财政对城乡教育的保障支撑力度,依法确保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继续执行教育经费占市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比例每年提高一个百分点的政策,各级财政每年超收部分按不低于年初确定的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用于教育,力争到2012年前全市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达4%以上。新增教育经费的70%以上用于农村。加大市级财政对区县(自治县)教育投入专项转移支付力度,建设项目和资金重点向农村地区、三峡库区、少数民族地区倾斜。逐步提高各级各类学校生均预算内事业费标准,力争2012年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积极拓展教育融资渠道,探索建立教育发展公司,稳妥推进非义务教育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新模式;成立教育担保公司,促进民办学校发展;组建教育集团,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探索对学校征收有关税费的减免政策,教育发展公司和教育集团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成立教育银行,发展公益性教育基金,争取发行教育彩票。完善高校建设贷款管理办法,积极探索以“挂账停息”等方式帮助高校化解债务。完善教师工资和福利待遇保障机制,按照中央统一部署落实并规范教师绩效工资和政策性津补贴,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农村教师岗位津贴和安居工程试点。
三、实施统筹城乡教育发展行动计划
(一)实施优化城乡教育管理行动计划。
加强政府对教育的宏观管理,完善教育工作领导管理体制,强化政府教育督政职能。加大依法治教力度,强化教育行政部门执法责任。优化市级教育行政管理,实行教育政事分开,加强对区县(自治县)教育工作的管理。健全农村教育统筹管理机制,完善乡镇教育管理中心接受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管理行政区域内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成人学校的制度,强化乡镇政府管理农村教育的相应职责,落实乡镇教育管理中心的人员编制、工作经费等条件。健全职业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探索教育行政部门综合协调、宏观管理职业教育工作的体制。创新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坚持管办分离,依法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深化各级各类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完善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机制,开展校长职业化改革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