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实施中小学标准化建设行动计划。
按照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合理调整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科学选择新校校址,按需确定学校规模。学校用地、校舍建筑、设备设施、教职工配置达到规定标准。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区县 (自治县)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进行指导和监督,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标准和相关实施细则,制订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到2012年,全市新建农村寄宿制小学760所、农村初中380所,改造4000所小学和初中生活用房,新建特殊教育中心l所、特殊教育学校2所,改扩建特殊教育学校12所。按照有关标准新建普通高中学校30所,改扩建普通高中学校110所。
(三)实施流动人口子女就学行动计划。
坚持以流入地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就读为主的原则,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问题。不断完善公共教育政策,确保每一个流动人口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就近入学原则指定学校入学。结合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扩大城镇教育资源和学校容量,增加城镇流动人口子女就读学校。流动人口子女升入高中阶段学校、高校的条件和标准与城市学生相同。提高农村寄宿制学校后勤保障水平,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怀、教育,探索多种形式的农村留守儿童管理模式。
(四)实施职业教育服务能力建设行动计划。
探索“园校互动、校企融合”、“城校互动、资源共享”和“城乡互动、合作办学”的办学模式,“一年学基础、一年学技能、一年顶岗实习”的“三段式”培养模式,加快高素质劳动者和高技能专门人才培养。整合职教师资培训资源,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建立“高校+中职学校+企业”的师资培训新机制,深入实施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能力标准。建设农民工学院、移民培训中心及职教培训基地。到2012年,建成3所国家级示范性高职院校、 7所市级示范性高职院校:30所国家级示范性中职学校、50所市级示范性中职学校;1所农民工学院、15个三峡库区移民职教培训基地、10个区域性、开放式、资源共享型职教实训基地。
(五)实施高等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
加强高校基础能力建设,推进大学城建设,实施“五个一体化”工程,实现高校优质资源共建共享。支持重庆大学“985工程”、“211工程”和西南大学“211工程”建设,加大支持市属高校进入国家重点高校的建设力度。加强国家重点学科和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建设。开展学位授权单位试点,对学科优势明显的单科院校,在博士授权点方面给予支持。实施高校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优化和调整专业设置,加强特色专业、精品课程建设;推进实验教学改革和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建成高等教育“质量工程”西部示范区。
(六)实施产学研一体化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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