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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不按规定存储结余基金,不执行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基金利率政策,或违规投资造成基金损失;历史遗留的挤占挪用基金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基金安全缺乏保障的问题。
  三、步骤和方法
  专项治理工作从2008年9月开始,2009年底前结束,大体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一)部署启动阶段(2008年9月)
  由市劳动保障局牵头,组织市和各县区劳动保障系统、财政局、地税局、监察局、纠风办、审计局、卫生局、人民银行中心支行等部门,参加安徽省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的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视频)会议。成立六安市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部署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各县区按照统一部署,成立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专项治理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08年10月一2009年4月)
  市、县级两级领导组按照专项治理内容,负责组织市本级和各县区涉及社会保险基金经办和管理的部门开展自查。一是对以前检查、审计发现的问题分类梳理,根据发生时间、性质和责任提出处理意见,采取经济、行政、法律手段坚决予以纠正。对于历史遗留已经造成损失确实无法回收的资金,属于政府及有关部门挤占挪用的,由同级政府偿还;同级政府偿还确有困难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作核销处理,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不得核销,同时应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二是认真排查新的问题,能纠正的要尽快纠正;立即纠正确有困难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对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社保基金的案件,要坚决查处,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是结合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针对各项社保基金违规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完善基金监管制度,健全基金经办管理机构内部控制制度。
  (三)检查验收阶段(2009年5-7月)
  对各地自查自纠工作,市级领导小组对市本级和所辖县(区)自查自纠工作要进行全面检查。检查重点是:自查自纠是否认真,存在的问题是否纠正,基金风险隐患是否进行了排查和防范,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是否得到完善,对维护基金安全、建立保障基金安全长效机制是否提出意见。
  在市级检查的基础上,省级领导小组对部分市县进行抽查,抽查面不少于50%。抽查的重点是:是否有走过场的问题,对工作不认真、整改不彻底的,要督促整改;对弄虚作假,隐瞒问题的,要通报批评,严肃处理;对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政策执行不到位以及可能危及基金安全等问题,省级抽查组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地方同志共同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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