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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秦皇岛市城市主要街道既有建筑改造和街道景观环境整治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秦皇岛市城市主要街道既有建筑改造和街道景观环境整治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秦政[2008]14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秦皇岛市城市主要街道既有建筑改造和街道景观环境整治总体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九月十八日

秦皇岛市城市主要街道既有建筑
改造和街道景观环境整治总体实施方案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活动工作的统一部署,为加快城乡规划建设步伐,美化城市环境,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特制定我市主要街道既有建筑改造和街道景观环境整治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依据我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以改善城市形象,构筑完备的基础设施和优美的生态环境为根本出发点,围绕打造“宜居宜业宜游,富庶文明和谐”新秦皇岛,建设“富有实力、充满活力、独具魅力、彰显竞争力”的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市的目标,体现以人为本,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舒适、安全、高效的生活环境,树立城市品牌形象为原则,坚持近期与远期相结合,局部效果与整体环境相统一,美化绿化亮化相协调,突出重点,突出特色,全面推进。
  二、整治街道的范围
  “三年大变样”活动期间,我市将全面开展海港区河北大街(东港路至西环路)、港城大街(机场路至汤河桥)、黄河道(汤河桥至祁连山路)、海阳路(高速西出口至文化路)、迎宾路(北环路至建设大街)、燕山大街(东港路至海阳路)、北环路(西环路至石河桥)、建设大街(东港路至海阳路)、和平大街(海阳路至汤河桥)、长江道(汤河桥至峨眉山路)、民族路(北环路至东环路)、建国路(北环路至河北大街),北戴河区海宁路(含保二路,联峰北路至老虎石公园)、联峰路(刘赤路至剑秋路)、联峰北路(滨海大道至剑秋路),山海关区关城南路(石河桥至铁道口)、关城东路(102国道至东水关立交桥)、上海道(东水关立交桥至船厂铁路)、关城西路(102国道至关城南路)两侧既有建筑改造和街道景观环境整治工作。
  三、整治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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