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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建设局关于加强深基坑工程专项方案论证管理等事项的通知

  三、深基坑工程监测必须由有资格的岩土工程监测单位承担
  建设单位委托深基坑工程监测时,应认真核查监控监测单位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资格等级,一级基坑监测必须由岩土工程监测甲级资质单位承担。外地单位应提交核验资质证书原件,并办理单项工程进市登记手续;注册地在苏州、具有岩土工程监测资质的有以下单位:
序号单 位 名 称资质等级
1江苏苏州地质工程勘察院综合甲级
2苏州市城市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甲级
3苏州市建筑勘察院有限责任公司甲级
4常熟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甲级
5张家港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甲级
6江苏省纺织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苏州勘察分公司甲级
7苏州开普岩土工程有限公司乙级
8苏州东吴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乙级
9太仓市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乙级
10苏州市民用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乙级
11苏州苏合建筑设计顾问有限责任公司乙级
12苏州立诚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乙级
13苏州华邦岩土工程有限公司乙级
14昆山宏鑫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乙级
15苏州工业园区同济勘测工程有限公司乙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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