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宿迁市工业发展专项政策资金拟奖励(补助)企业及金融机构名单
二OO八年十月十五日
附件:
宿迁市工业发展专项政策资金拟奖励(补助)企业及金融机构名单
一、技术进步类(计38万元,从新型工业化专项资金中列支)
(一)企业技术中心项目奖励(计5万元)
宿豫区:奖励江苏华达涂层有限公司5万元。
(二)新产品、新技术项目补助(计8万元)
宿豫区:奖励宿迁鑫宏铝业开发有限公司6万元。
骆马湖示范区:奖励江苏省金肯科技实业有限公司2万元。
(三)重点技术创新项目奖励(计5万元)
宿迁经济开发区:奖励江苏环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5万元。
(四)信息化带动工业化项目补助(计20万元)
市直:奖励江苏双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5万元。
宿豫区:奖励江苏龙嫂绿色食品有限公司5万元。
宿城区:奖励宿迁大北农饲料有限责任公司5万元。
骆马湖示范区:奖励江苏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万元。
(“技术进步类”项目,原则上与“技术改造类”项目不重复奖励,二者之间选择标准高的奖励。)
二、技术改造类(计605万元,从新型工业化专项资金中列支)
(一)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奖励(计475万元)
市直:奖励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25万元。
宿豫区:奖励江苏绿陵润发化工有限公司25万元、江苏秀强玻璃工艺有限公司25万元、江苏太平洋玻璃有限公司25万元、江苏玖久丝绸股份有限公司25万元、江苏健谷化工有限公司25万元、江苏和友集团25万元、江苏华达涂层有限公司25万元、宿迁市彩塑包装有限公司25万元。
宿城区:奖励江苏箭鹿毛纺股份有限公司25万元、宿迁市天辰纺织集团有限公司25万元、宿迁市固丰管桩有限公司25万元、宿迁洋河纺织有限公司25万元。
宿迁经济开发区:奖励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绢麻纺织分公司25万元、江苏三鼎织造有限公司25万元、宿迁娃哈哈恒枫食品有限公司25万元、江苏华兴玻璃有限公司25万元。
骆马湖示范区:奖励宿迁市瑞优赛福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25万元、宿迁市群英纺织印染科技有限公司25万元。
(二)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奖励(计1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