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合同法情况执法检查活动的通告
(珠劳社〔2008〕97号)
各用人单位:
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将在9月下旬至10月上旬到我省对《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为做好迎检工作,决定开展用人单位遵守
劳动合同法情况执法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08年9月17日前,按《印发珠海市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合同法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珠劳社〔2008〕96号)的要求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并向属地劳动保障管理(事务)所或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中队)报送《用人单位遵守
劳动合同法情况自查表》。
二、2008年9月18日后,准备职工名册、工资支付办法、工资表、书面劳动合同等资料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