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2008年计量认证获证单位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沪质技监量〔2008〕535号)
各计量认证获证单位:
根据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08年度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国认实函[2008]151号)要求,我局决定对本市计量认证获证单位开展2008年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计量认证获证单位应按照国家认监委《2008年度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表》的条款,在10月底前完成自查。自查记录及相关整改记录按照各单位质量体系文件要求,自行留档保存,以备发证部门核查。
二、我局将在11月底前,重点抽取食品、家具、玩具、油漆涂料、洗涤用品、纺织品、汽车配件、建材、低压电器、建筑工程与室内空气检测的计量认证获证单位,进行现场监督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