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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唐山市安全生产食品与药品安全节能减排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唐山市安全生产食品与药品安全节能减排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唐政发〔2008〕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工业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唐山市安全生产食品与药品安全节能减排集中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十月十二日

  唐山市安全生产食品与药品安全节能减排集中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科学发展示范区和人民群众幸福之都建设,着力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影响经济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安全生产食品号药品安全节能减排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2008]89号)精神,在我市节能减排安全生产攻坚行动、依法打击非法盗采国有矿产资源专项行动、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的基础上,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从2008年10月12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生产、食品与药品安全、节能减排集中行动。为确保行动顺利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以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影响经济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理的方针,全面排查,强化整改,消除隐患,完善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强力推动落实,重在治理整顿。下大力抓好安全生产、食品与药品安全、节能减排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以及宣传舆论等各种有效措施,从严从快对三大领域突出问题特别是违法生产、经营、流通问题,进行集中治理、打击,公开曝光一批、处理一批,形成依法治理整顿的高压态势,切实增强各级各单位的责任意识、忧患意识、监管意识。
  2、落实责任,人尽其责、层层负责。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这次集中行动的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对所分管工作具体负责,确保整顿任务和目标全部落实;派出的督导检查组谁带队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强化责任追究,对完不成目标任务或检查中敷衍塞责、走形式、走过场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3、抓好集中行动与正在开展的各项攻坚、整治衔接。严格按照《唐山市节能减排安全生产整顿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唐字[2008]22号)要求,坚定不移的推进“七大工程、十大领域”涉及行业企业的治理;进一步落实《唐山市依法打击非法盗采国有矿产资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唐政办函[2008]295号)、《唐山市依法打击煤矿超层越界开采“十日会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唐政办函[2008]309号)等文件规定,不断加大对盗采国有矿产资源案件的举报、查处、毁闭、曝光和打击的力度;认真落实《唐山市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唐政办函[2008]343号),建立健全从农产品生产、食品药品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药品使用全过程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链条,建立覆盖全社会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
  4、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确定阶段性目标,突出抓好节能减排省“双三十”和市“10100”工程、重点节能减排项目建设、煤矿和非煤矿山以及尾矿山库和排土场的治理整顿、乳制品及其他食品安全检查整顿等工作,确保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5、健全制度,形成长效机制。着眼于治本,通过集中行动深入查找安全生产、食品与药品安全、节能减排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的原因,从制度上加以规范,形成长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
  三、主要任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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