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在新农村建设项目建设中,对农村“两户”要优先安排和照顾,并在按人均落实资金或项目时,独生子女领证户按照2个子女数对待,农村二女结扎户按照3个子女数对待,按户落实资金或项目时,农村“两户”在户均基础上提高30%。
农林局:在农村国债沼气项目、农村产业化等项目建设中,优先安排农村“两户”家庭,并在按人均落实资金或项目时,独生子女领证户按照2个子女数对待,农村二女结扎户按照3个子女数对待,按户落实资金或项目时,农村“两户”在户均基础上提高30%。对符合经营条件的农村“两户”免费办理农资、兽药、种子经营许可证等。
水务局:在实施饮水安装工程中对农村计生“两户”家庭的入户费全部减免,减免费用由当地水利部门承担。
民政局:在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中,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户给予重点照顾,特别是对农村“两户”家庭,要降低门槛。在确定低保户时,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按照2个子女、二女结扎户按照3个子数计算其人均收入;在计算其低保金时,人均补差标准提高30%。在农村医疗救助和救灾救济等工作中,对农村 “两户”家庭给予重点倾斜,其医疗救助和救济金比例提高30%。在实施救助农村灾民(困难家庭)建房项目时,“两户”补助标准提高30%。在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中,优先照顾农村“两户”中的贫困户,其资助标准提高30%。
卫生局: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中,免去农村“两户”夫妻及其户口在本市农村且未婚嫁子女的合作医疗自筹费用。对农村“两户”家庭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农村二女结扎父母光荣证》减免门诊挂号费。要把符合条件的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单位。
教育局:要认真落实农村“两户”子女享受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和在初中升高中、中专时总分增加20分、省级师范性高中加15分、省内大学录取增加10分的政策。在引进“希望工程”款救助贫困儿童时,优先救助“两户”子女。
人事局:对农村“两户”家庭中符合招考(录)条件的大专以上毕业生,在参加我市组织的招考(录)中,在总成绩中加10分。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办理用人单位招工和劳务输出业务时,优先照顾“两户”家庭,免收中介费。在初级职业技能培训中,同等条件下照顾“两户”及其子女,免收报名费,减免培训费20%。
财政局:要认真落实“四纳入一保障”资金,将免收农村“两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自筹部分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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