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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通知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通知
(张政办发〔2008〕16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了控制和消除麻疹,保护儿童健康,省上决定于2008年10月20日-25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现就做好我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
  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是消除麻疹病例的重要措施之一。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按照省、市《方案》要求,组织制定实施计划,积极落实各项措施,保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顺利实施,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的具体组织、实施、协调、监督和评价工作;做好人力、物资、车辆等方面的后勤保障工作。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做好学校、托幼机构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的宣传、发放接种告知书、摸底调查和在校学生接种的组织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冷链设施和应负担的必需经费。
  宣传部门利用宣传阵地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大力营造强化免疫工作舆论氛围。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的业务指导、技术培训、疫苗及注射器的分发、现场督导等各项工作。
  各接种单位负责实施本次活动的宣传动员、摸底调查、接种登记、资料上报以及对辖区接种对象开展安全有效的麻疹疫苗预防接种。
  各县区在活动开始前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及张贴标语、宣传单、接种告知书、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开展大张旗鼓的宣传。通过宣传使广大群众知晓麻疹的危害性、了解麻疹的防治知识,主动带孩子接种麻疹疫苗,做到预防接种工作不留漏洞、不留死角。
  这次麻疹强化免疫活动由中央补助地方扩大免疫规划项目支持,疫苗和注射器全部免费,接种补助经费按每针次2元补助。各县区政府要适当投入,保证冷链设施和运转及工作所需经费,严禁向儿童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二、确定实施范围,明确免疫时间
  全市六县区,于2008年10月20至25日对所有8月龄~14岁儿童(即公历1993年10月1日~2008年2月28日出生儿童),无论以往免疫史如何、无论户口为本地还是外地、临时居住还是长期居住,均免费接种1针次(0.5ml)麻疹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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