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淄博市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备注:1、加分最多不超过20分。
  2、考评结果判定:⑴基础分达90分及以上或总分达108分及以上为优秀;⑵基础分为80-90分或总分达96-108分为良好;⑶基础分达60-80分或总分达72-96分为一般;⑷基础分为60分以下为较差⑸凡符合《淄博市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办法》(试行)第二十二条条件的,考评结果应当认定为较差。(5)上述考评结果的确定应参考“限制条件”。
  3、限制条件:⑴总分虽达108分但扣分超过10分者不能评为“优秀”。⑵ 总分虽达96分但扣分超过20分者,不能评为“良好”。⑶凡扣分达30分者,最高只能评到“一般”。⑷凡扣分项达40分者,只能评为“较差”。

  附件3:淄博市医务人员医德考评表


┌───┬─────┬────────┬────┬───┬──────┬────────┐
│ 医 │ 姓 名  │        │ 性 别 │   │ 考核年度 │  ---年    │
│ 务 ├─────┴────────┴────┼───┴──────┴────────┤
│ 人 │专业类别:□医师 □护士 □检验    │专业技术职务及任职时间:       │
│ 员 │□药剂 □影像             │                   │
│ 基 │ □财会 □其他            │                   │
│ 本 ├───────────────────┴───────────────────┤
│ 信 │资格证书号码:                                │
│ 息 ├───────────────────────────────────────┤
│   │执业证书号码:                                │
│   ├───────────────────────────────────────┤
│   │执业医疗机构名称:                              │
├───┼─────┬─────────────────────────────────┤
│ 考 │  自我  │自我评价得分:上半年    下半年                │
│   │  评价  │其他                               │
│   │     │                      医务人员签字:     │
│ 评 │     │                                 │
│   │     │                         年  月  日   │
│   ├─────┼─────────────────────────────────┤
│ 意 │  科室  │科室评价得分:上半年    下半年                │
│   │  评价  │其他                               │
│   │     │                      科室主任签字:     │
│ 见 │     │                         年  月  日   │
│   ├─────┼─────────────────────────────────┤
│   │  群众  │群众对个人评价和科室评价意见:                  │
│   │  评价  │同意人数: 上半年    下半年                  │
│   │     │不同意人数:上半年    下半年                 │
│   │     │其他                               │
│   │     │                      考评机构(公章)    │
│   │     │                         年  月  日   │
│   ├─────┼─────────────────────────────────┤
│   │  单位  │单位评价得分:                          │
│   │  评价  │单位评价等次 □优秀 □良好 □一般 □较差             │
│   │     │其他                               │
│   │     │                      考评机构(公章)    │
│   │     │                         年  月  日  │
├───┼─────┴─────────────────────────────────┤
│ 考 │综合考评结论 :                                │
│ 核 │                                       │
│ 结 │                          考评机构(公章)     │
│ 果 │                               年  月  日  │
├───┼───────────────────────────────────────┤
│ 备 │                                       │
│ 注 │                                       │
│   │                                       │
└───┴───────────────────────────────────────┘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