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苏家坝煤矿建设立项的批复
(渝经煤管〔2008〕293号)
彭水县煤炭管理局:
你局《关于苏家坝煤矿立项的请示》(彭煤管〔2008〕194号)和《彭水县平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苏家坝煤矿新建可行性研究报告》已收悉,依据《
煤炭法》及相关法规和专家评审意见,批复如下:
1.苏家坝煤矿建设项目符合《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煤矿整合的通知》(渝府发〔2007〕128号)和《关于加快推进煤矿整合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2008-2)及《关于调整煤矿企业指标的复函》(渝煤整合办函〔2008〕50号)的要求,拟建矿界范围内尚有煤层较稳定、储量可靠、具有开发价值的煤炭资源可采储量约1360Kt。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增强煤炭供应保障能力,有利于地方经济的发展。同意该建设项目立项。
2.苏家坝煤矿建设生产规模暂定为60Kt/a,矿井服务年限约15年。
3.苏家坝煤矿建设项目应据此向市矿产资源主管部门申请采矿权属范围,依法取得采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