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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省属劳动教养管理所增挂强制隔离戒毒所牌子的批复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省属劳动教养管理所增挂强制隔离戒毒所牌子的批复
(苏政复〔2008〕43号)


省司法厅:
  你厅《关于在省属劳动教养管理所增挂强制隔离戒毒所牌子的请示》(苏司办〔2008〕64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5个省属劳动教养管理所增挂强制隔离戒毒所牌子。即:江苏省东海劳教所增挂江苏省东海强制隔离戒毒所;江苏省方强劳教所增挂江苏省方强强制隔离戒毒所;江苏省太湖劳教所增挂江苏省太湖强制隔离戒毒所;江苏省句东劳教所增挂江苏省句东强制隔离戒毒所;江苏省女子劳教所增挂江苏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
  强制隔离戒毒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确立的一项新的戒毒措施,政策性强,专业要求高。你厅要认真履行职责,监督、指导劳教机关严格执法,规范管理,科学矫治,努力提高强制隔离戒毒矫治质量和康复水平,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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