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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物价局关于梁山县安达水泥有限公司停止执行差别电价的批复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梁山县安达水泥有限公司停止执行差别电价的批复
(鲁价格发〔2008〕161号)
济宁市物价局、经贸委:
你们《关于梁山县安达水泥有限公司取消执行差别电价的申请》(济价格字[2008]9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鉴于梁山县安达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立窑生产线已经拆除,改为水泥粉磨企业,其生产工艺和设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通过省有关部门验收和批准,因此,同意该公司自颁发生产许可证之日(2008年6月24日)起,停止执行差别电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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