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对蓄水调节泡沼周围进行加固和防渗,并在浅水区处种植芦苇,实现防止土壤次生盐渍化,发展渔业养殖、养苇的双赢目的。
要对各引水工程的灌区用水应采取全面节水灌溉措施,改进灌溉方式,同时减少输水渠道和调蓄水库(泡沼)的水量损失,使引水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二)草地湿地生态减缓与保护措施
规划工程实施后,新增农田主要是通过盐碱地改造。开发后按照集中连片、兼顾植被、宜草则草的原则,对项目区内质量相对较好的草地、湿地予以保留,同时进行人工建设(围栏保护措施,适度放牧等措施),使草地、湿地的质量和生产力逐渐得到恢复和提高。
(三)改造农田防护林
规划更新改造农田防护林网残次林、减缓风沙对农田的侵蚀,增加森林覆盖率,在黑土流失区,植水土保持林、草,遏制黑土流失。
(四)建设引伊济波工程
利用城市污水深度处理后达标水,通过伊通河自流、建设引水工程,补充波罗湖群湿地生态水源,引水渠道沿岸建设特色农业、灌溉农业,既保护天然湿地又改变伊通河沿岸生态环境。
(五)推广施肥、施药新技术
推广成熟的施肥和施药技术,提高化肥和农药利用率,组织实施积送农家肥补贴项目,降低化学肥料和农药的使用量,推荐使用低毒高效农药,开发优质有机肥料和推广可降解农膜,减少耕作对土壤的扰动。对宜农耕地开垦充分考虑生态环境,尽量减少规划实施对生态系统的不利影响。同时,配套建设有害生物预警和区域防治项目,改善生态环境。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吉林省增产百亿斤商品粮能力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成立长春市增产30亿斤商品粮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相关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发改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农委、水利局、林业局、环保局、粮食局、气象局、科技局等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办公室,设在市农委。项目区的县(市)、区要参照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办公室负责项目规划编制、设计、立项申报,资金筹措,研究制定相关扶持政策,分解落实任务指标,项目实施管理和综合协调服务等项工作。
(二)推行种地养地补贴政策,有效提高耕地质量
要采取秋季深松深翻整地补贴、积送农家肥补贴优惠政策,引导和调动农户种地养地的积极性,逐步提高耕地质量,确保粮食单产水平的不断提升,增强农业生产的可持续性。
(三)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保护农户种粮积极性
要抓好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改善流通环境,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严肃查处坑农害农事件,打击各类侵犯农民利益的行为,采取行政干预、产销关系调整、财政补贴等手段,稳定主要农用生产资料流通价格,最大限度地降低粮食生产成本。认真落实国家和省里的各项惠农政策,保护种粮农户的生产积极性。
(四)整合资金资源,确保粮食增产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的积极性,争取国家和省级相关项目和资金,整合地方各级各类支农资金,落实好项目建设地方配套资金,确保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