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及队伍建设和农村卫生室建设情况的通报
(海府办〔2008〕22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海发[2004]4 号)和《海口市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海府[2008]29 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按2008 年农村卫生室覆盖率达到95%以上的工作目标要求,各区政府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动了该项工作的开展。现将各区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以及农村卫生室建设情况通报如下:
秀英区
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目前,全区卫生院共有职工337 人,其中编内人员177 人,编外聘用人员160 人,在册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24 人,占总人数的7%;农村卫生室共有乡村医生133 人,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9 人,占6.7%,具有中专学历的54 人,占41%,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13 人,占10%。《实施意见》下发后,具体做了以下工作:(一)研究各卫生院核编定员工作。区人事部门多次到卫生院进行调研,着手制定卫生院人员编制方案。目前,初步方案已定,近期将出台执行;(二)全面清理无执业资格人员。目前,区卫生局已制定农村卫生人员的准入制度,禁止非卫生技术人员进入农村卫生技术岗位,对现有卫生技术岗位上的非卫生技术人员鼓励在职学历教育和有计划培训,对培训后考核仍达不到执业标准的人员,根据不同情况逐步转岗和全面清退;(三)拟公开招考高素质专业人才充实医护队伍。区委已经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招考各类医护人员。目前,招聘名额和方案正在研究;(四)加大培训工作力度。一是加大在职卫生人员的学历教育,鼓励在职卫生人员参加高等教育机构举办的医、药护、技类专业学历教育;二是积极组织在职专业人员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种培训班;三是积极开展岗位技能培训,把参加培训作为人员聘用、职称晋升和执业再注册的必要条件之一;四是落实稳定农村卫生人才队伍的各项政策。尽快做到对卫生院防保组人员实行全额财政拨款,其他人员按90%差额拨款,并逐步落实乡村医生从事公共卫生服务劳务补助政策。加快职工住房集资合作新建或职工旧房改造工作步伐,解决农村卫生技术人员住房困难问题。
村卫生室建设:目前全区73 个行政村共有卫生室109 间,其中64 个行政村已分别设有1-2 间卫生室,卫生室覆盖率为87.7%,尚有9 个行政村未设村卫生室,分别是东山镇的溪头、儒万、文塘村委会,永兴镇的建群、建中村委会,石山镇的道育、北铺村委会,长流镇的长流村委会和西秀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