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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四川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川建质安发[2008]392号)


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扩权试点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008年10月5日10:20分左右,由四川蓝光和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开发,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所属企业)承建的富丽·碧蔓汀工程,8名工人在乘坐该工程5#楼施工电梯上楼施工的过程中,施工电梯右笼上升至四到五楼时突然坠落,造成7人死亡,1人重伤。近期,我省建筑施工连续发生两起较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为我们敲响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警钟。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高发势头,确保四季度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现对我省近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各扩权试点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常抓不懈的观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深刻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吸取“10.5”事故教训,研究分析本地当前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全面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企业要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强化安全措施的落实,主要负责人要深入施工现场,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个环节、每个人,做到思想认识、责任制度、宣传教育、工作部署、安全措施“五到位”。

  二、加大监管力度,全面排查事故隐患

  (一)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按照《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开展2008年度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突出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点时期、重点企业和事故高发类型,全面排查隐患,保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就近期我省事故特点来看,外地入川企业、房地产项目、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监督管理和隐患排查仍有死角,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建设厅要求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普遍排查的基础上,重点对外地入川企业、房地产项目、建筑起重机械等重点企业、重点地区、重点环节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认真督促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罚。

  (二)深入开展建设系统安全生产“贯彻法规,落实责任”专项整治活动。各地要按照《四川省建设厅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贯彻法规、落实责任”专项整治活动做好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建发[2008]66号)要求,紧紧围绕“贯彻法规,落实责任,遏制事故,为‘两个加快’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这一活动主题,切实加强安全监管,指导和督促有关企业正确处理安全和生产的关系,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认真落实有关措施,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全力实现“三个下降,三个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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